6月10日,市政法系统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系列新闻发布会召开,由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分别发布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省委全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 的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和市委的工作要求,市公安局制定出台了《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开展了“全市公安机关践行服务宗旨,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活动,进一步激发全警投入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我市公安机关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着力找短板、解痛点、破堵点,持续深入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全市公安系统将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提高政治站位,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助力铁岭“十四五”开篇布局和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省委全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和市委的工作要求,全市法院系统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研究制定铁岭中级人民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1+4+13”系列文件,制定《关于对涉企案件实行生产经营影响评估的实施办法》,开展“2+5”专项整治、专项活动,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贯彻到法院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部门,形成机制健全、实施有序、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司法举措体系。铁岭中级人民法院将强化担当,主动作为,以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际成效牵引、带动、促进整体工作全面提升、全面进步,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省委全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和市委的工作要求,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政府决策保险锁、社会维稳安全闸、企业百姓贴心人、营商环境监督员”的积极作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以法立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打通服务百姓群众“最后一米”,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下一步,市司法局将进一步加快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建设,履行司法行政职能,积极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为铁岭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记者:李巍 万师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