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胜利闭幕。我市代表团提交的3件议案被列为议案办理。
会议期间,我市代表团认真审议省政府工作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法院工作报告、省检察院工作报告、辽宁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等,认真参加大会选举等各项工作。
市委书记、铁岭代表团团长宋诚在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法院工作报告、省检察院工作报告时指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站位高、措施实、思路新,全面落实党中央部署及省委要求,紧紧围绕辽宁新时代“六地”目标,对立法、监督、代表和自身建设等工作作出部署,是一个饱含政治高度、理论深度和民生温度的好报告。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通篇贯穿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现了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顺应了人民群众对法检工作的新期待,充分展示了全省法检工作的成绩,体现了高度的政治站位和责任担当。铁岭代表团完全赞成这3个报告,同时还对省人大常委会、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提出具体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铁岭代表团副团长金东海在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表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领会好报告精神、落实好报告要求,谋划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把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事关振兴发展的难点问题、事关民生的热点问题作为监督的着力点,锚定高站位服务中心大局、高水平依法履职行权、高效能聚合代表力量、高标准加强自身建设的“四高”目标要求,充分发挥人大在民主法治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全力助推打好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
本次会议,铁岭代表团提交的3件议案被列为议案办理,分别是:张晓宁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辽宁省黑土地保护条例》的议案,楚艳秋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辽宁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的议案,张晓宁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制定《辽宁省职业教育条例》的议案。同时,我市代表团还提交了41件代表建议。
大会期间,我市代表团全体代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情牵民生,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郝鹏书记在参加铁岭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大会主题,集中精力审议大会各项报告,修改完善议案建议文本,确保议案建议在内容、格式等细节方面都符合有关规定。全体代表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强烈的主人翁精神,严格遵守大会工作规定和各项纪律要求,精神饱满、心无旁骛参加会议,充分展现了铁岭代表团代表的风采和良好精神面貌。
当日下午,完成庄严使命的代表们,肩负着凝心聚力打造新时代“六地”,集中力量开展“八大攻坚”,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新篇章的新使命返回铁岭。
记者:周敬博
校对:田畅
监制:韩冰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