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诚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表决通过了《铁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铁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听取并审议了《铁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听取并审议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落实<铁岭市电动车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铁岭市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铁岭市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审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宋诚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会议强调,即将召开的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市人大常委会要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细化筹备工作方案,扎实做好会风会纪、舆论宣传、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第九版疫情防控指南的要求,明确会议闭环管理的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置等流程,确保万无一失。
会议强调,要切实发挥好财政预算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和保障性作用。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应对财政收支“紧平衡”状态的工作主动性,锚定全年预算目标任务不动摇,努力实现财政收入增长。要坚持过“紧日子”思想,强化增收节支、深化财税改革、提升政策效能,切实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要着力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和政府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会议强调,要扎实开展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机制。要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小切口”、突出“小快灵”,打造具有铁岭辨识度、有影响力的标志性地方立法成果。市政府要把贯彻落实《铁岭市电动车管理条例》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一项重要抓手,切实优化道路交通环境。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协同一致,聚焦重点、加压提速、查缺补漏,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落实创城工作任务。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科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文彪,副主任王敏侠、田茂君,秘书长王君,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39人参加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王立伟,副市长杜妍、李荣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元,市监察委、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记者:肖博
校对:田畅
监制:韩冰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