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胜利闭幕。我市代表团提交的4件议案被列为议案办理。
会议期间,我市代表团认真审议省政府工作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法院工作报告、省检察院工作报告,认真参加大会选举等各项工作。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铁岭代表团团长宋诚在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法院工作报告、省检察院工作报告时指出
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坚持党的领导,紧扣人民群众重大关切、紧扣尊崇和厉行法治,是一个既有政治高度、又有理论深度,既有落实力度、又有为民温度的好报告。报告深刻总结过去一年各项工作成绩,充分展现了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的主动履职、担当作为,今年工作安排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为地方人大工作指明了工作方向。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总结工作全面客观、实事求是,注重结构分析,用数据和案例说话,充分展示了全省法检工作的成绩;安排工作思路清晰、务实有力,体现了党的领导和责任担当,体现了为民情怀和服务温度。铁岭代表团完全赞成这3个报告。
宋诚及驻我市省人大代表还对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提出具体建议。
本次会议,铁岭代表团提交的4件议案全部被列为议案办理,分别是:楚艳秋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的议案、关于制定《辽宁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的议案,张晓宁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制定《辽宁省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若干规定》的议案、关于加快制定《辽宁省中医药条例》的议案。同时,我市代表团还提交了27件代表建议。
大会期间,我市代表团全体代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情牵民生,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大会主题,集中精力审议大会各项报告,围绕打造全域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乡村振兴实施、现代农业发展、黑土地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人大立法质量和效率、推进司法公正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并反复研究修改议案建议文本,确保议案建议在内容、格式等细节方面都符合有关规定。我市全体代表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强烈的主人翁精神,严格遵守大会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和各项纪律要求,集中精力、心无旁骛参加会议,充分展现了铁岭代表团代表的风采和良好精神面貌。
当日下午,完成庄严使命的代表们,肩负着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辽宁篇章的新使命返回铁岭。(记者:张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