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黄艳辉 严怡娜 通讯员 王锡豪)近日,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结一起涉养老诈骗案件。被告人田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4万元。在承办法官说服教育下,田某当庭认罪悔悟,通过家属退还赃款并缴纳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6月,被害人于某得知王某通过他人办理养老保险并成功领取退休金,便请求王某找人为其办理养老保险。王某电话联系被告人田某询问办理养老保险情况,田某明知其没有能力为他人办理养老保险,仍谎称可以办理,并声称需先交4万元用于打理关系,办成后再交办理养老保险的8万元。2021年7月30日,于某的儿媳妇陈某将4万元现金交给田某用于办理养老保险,田某为于某书写了一张收据。随后,于某多次打电话催问田某养老保险办理情况,田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经查,田某将骗取于某的4万元用于偿还他人欠款。 案件宣判后,刑事审判庭随即为被害人于某办理退款手续,因尚处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人员通过履行特别程序,保障退款迅速到账,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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